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发挥校纪委委员作用,推动学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发挥学校纪委委员职责作用,坚持“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履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监督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二)落实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求,审议决议校纪委重要工作事项;
(三)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参与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了解掌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搜集、汇总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五)对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案件线索及时转交校纪委办公室;
(六)向学校纪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
(七)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学校纪委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研讨,提升履职能力;
(二)完善学校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讨论决议制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审议决定制。对涉及学校纪检工作全局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由纪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对纪检工作的领导作用;
(三)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重要决策征询意见制度。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学校重要案件查办情况等,及时向纪委委员通报并听取纪委委员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参与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和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学校纪委围绕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单位(部门)及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纪委委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专业优势开展督促检查和调研活动。
五、严肃责任追究:
(一)学校纪委委员责任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失,消极懈怠,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予以问责;
(二)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违反党规党纪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